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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自行车暗藏“过期陷阱”:续航“卡三年” App功能“过期就停止”
2025年10月22日 07:56 来源:法治日报
□ 本报记者 韩丹东 □ 本报记者 于天航 记者 “三年了就不能充电了,师傅看了一下说是电池坏了,换个电池要750元,换新的要1000元。”北京某连锁超市员工王女士看着自己才骑了3年的电动自行车,越想越觉得不对劲。他非常小心地保管着这辆车。过去三年电池容量几乎没有下降。前一天他骑着它上下班还好好的,可是三年后它突然罢工了。世界卫生大会最让他困惑的是,当他查看保修手册时,只说“保修期内可以更换电池”,没有提到“免费”,也没有故障诊断标准。很多朋友的电动车使用三年左右也出现了电池问题。 “这就是商家计算的‘保质期’吗?”王女士问道。王女士的经历并不是个例。 《法治日报》记者近日调查发现,不少电动自行车车主遇到“到期后摔倒”、“停止运营不换新”等问题。这些看似“巧合”的问题,背后隐藏着一些商家精心设计的消费陷阱。王女士的电动自行车罢工当天,电池“失灵”,她反复插拔充电线、更换充电桩,但屏幕始终显示“无法充电”。送到我买车的专卖店后,-销售技术人员甚至没有使用测试设备。他只是看了一眼,得出结论:“电池损坏了,只能更换了。” “电池外壳没有划伤,接口也不再氧化,外观完全没有问题,为什么会坏呢?”面对王女士的质疑,销售技术人员反复强调“检测结果坏了”。他也没有提供测试报告或解释故障原因。最终,女士付了钱。王某花1000元将旧车换新车。后来,当他去维修店修电路线时,他恍然大悟一位师傅所说:“之所以不充电,要么是电池长期不用而饿死,要么是商家在电池组中添加了成分,设置了程序,到时间就停止充电。其实,电池根本没有损坏。”为了证明这一点。报道称,记者咨询了一位电动自行车cle改装师傅在河北,出于安全考虑。其他人则将定位元件和类似开关的装置安装到位。经过多次操作,记者可以在手机中查看车辆的位置,还可以远程停止充电、切断当前电池。全程服务收费200元。没有团结。河北的李女士今年6月从网上旗舰店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,但使用一个月后却无法充电。线下店检查后表示:“电池是假的,无法更换,只能花钱买新的。”他联系了网上商家,商家先将责任归咎于充电器,随后又表示充电器有问题,并要求他支付押金寄送新的充电器。但更换新充电器后,问题依然存在。最后,经过师傅店师傅的多次检查,电动车才恢复到原来的状态。恢复正常充电。 “所以“所谓的‘假电池’、‘充电器故障’都是商家找的借口。”李女士愤怒地说。如果说电池的“预定失效”让车主们高兴的话,那么APP的“过期停止”功能则让北京的秦先生感到“心碎”。去年10月,秦先生购买了某品牌的去电自行车后,店员热情地推荐了锁,查看定位, 和剩余电量,但没有提及“这些功能有使用期限”和“后续会收费”。直到最近,该应用程序会突然弹出“权益即将到期”的消息。过期后,秦先生发现,不仅自己看到了电池电量,连防盗、远程开关锁等基本功能都无法使用了。他查看了应用程序的说明,了解到如果他想继续使用 如此一来,他就必须更新其会员资格。 “我买了一辆电动汽车,而不是应用内存秦先生愤怒地说,他本来选择这辆车就是因为功能实用,如果知道太贵了,他就不会买了。“商家一开始就应该把服务模式和计费规则解释清楚,而不是一年后突然‘砍功能’,逼我换。”对于“过期”和“过期”问题,商家的行为可能违法,接受采访的专家明确指出, 该商户的经营涉嫌违法。中国消费者协会理事、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吴敬明表示,根据民法典规定,全额购买电动自行车(动产)时,所有权随货物交付而转移。这是合法的交易规则,也是普遍的商业惯例。经营者未与消费者达成任何协议,而是强制消费者停止使用车辆或者在正常使用期间要求换车的 使用该汽车违反了民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。经销商若想采用“二次收费”模式,必须满足“事先明确约定”的前提,不能在购车后“事后通知”或“默认承担”。此外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明确消费者有权了解产品的真实情况,商家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限制基本功能,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,违背了消费者“全款买车即拥有汽车”的正常认知。从责任界定来看,商家收取“换电费”、“升级费”,本质上是把售后义务转化为计费权利,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;吴敬明说道。 “商家未告知,构成‘根本违约’。”吴敬明表示,据民法总局de、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,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。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相应的购车款。北京良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牛洪涛进一步指出,电动自行车是可移动的,“销售合同关系”默认适用全价交易。如果商家未明确告知“限制条件”,或通过“小字条款”或“补充文字”无条件同意,则可能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“欺诈”。例如,商家没有在商品详情页面介绍“电池续航时间”、“会员权益时间”等基本信息,或者在消费者询问时没有明确说明。明确表示都是“隐瞒真实情况”,消费者可以主张“退货”“一付三”。他还强调,如果商家在电池组中添加组件,远程切断充电,属于违法行为,应立即停止,并缴纳罚款。对于app续费,如果初始合同没有明确约定,商家无权单方面提高价格,双方必须达成共识。证据保存是关键。面对这些消费陷阱,消费者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? 权利?接受采访的专家给出了明确的建议。吴敬明表示,消费者可以根据民法典物权部分主张电动自行车和电池的“完全所有权”,该部分要求商家不得限制电池充电、恢复应用程序功能、限制正常使用;履行售后义务,如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的电池免费维修、更换;澄清保修条款并添加诸如“故障 判定标准”和“自由 r”,以避免表述不清。“商家在销售过程中需要‘透明’。保修手册需详细列出“电池保修范围”和“收费与免费维修的界限”,并由买家签字确认; “在推荐配套APP时,需要明确告知‘功能使用期限’和‘续费标准’,避免出现‘先提示先使用,后强制使用’的情况。”《法治日报》律师专家、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段惠川将“证据收集”列为第一步:“要保留购车凭证、宣传记录、故障照片、与商家的沟通记录等。当证据充足时,可以向市场管理部门、消费者协会投诉,指控商贩认错人、造反;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终止合同并归还汽车。在监管层面l、牛洪涛建议,明确“远程停电”的适宜情形和触发条件,如提前7天书面提醒,且不影响消费者人身安全;同时,电动自行车与示范车的合同一定要锐意推广,电池保修、APP服务等关键信息要写清楚,避免表述不清。另外,可以通过专项整治和建立监控体系等方式结合经营者的责任,维权流程可以让消费者更容易维权。
(编辑:孙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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